教务处 (专业建设指导处)

关于开展校级“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” “工程教学中心”认定的通知

上传时间: 2023年04月19日 10:17作者: 浏览次数: []


各相关教学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“五个一批”工程实施方案》,为后续省级产教融合“五个一批”项目申报做好准备,经研究,决定开展校级“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”和“工程教学中心”的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认定条件要求

(一)“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”认定条件要求

1.基地至少要与1家行业骨干企业、行业协会或产业园区签订协议,开展深度合作,共同建设、共同管理、共享成果;

2.参与企业或合作单位派人担任基地实习实训指导教师,行业、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、人才培养以及基地运行与管理等工作;

3.基地设备总值500万元以上,有一定的行业企业投入资源;

4.近3年在基地参加实习实训、培训人次累计1000人次以上。

(二)“工程教学中心”认定条件要求

    1.“工程教学中心”应为学校相关专业在建在用的各类实训基地、实验室、创新中心等;

2.“工程教学中心”依托专业需紧贴国家重点领域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;

3.“工程教学中心”具备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融通,教学、科研、技术兼容能力;

4.“工程教学中心”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服务能力,能够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职工培训。

二、认定数量

认定校级“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”55个和“工程教学中心”30个左右。

三、申报认定程序

1.各教学单位总体谋划,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内部梳理和资源整合,提出“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”和“工程教学中心”拟认定名单,高水平基地一般非省级相关专业限报1个,省级及国家级相关专业限报2个,公共类实训基地限报2个;

2.各负责人填报认定书,教学单位审核,填报汇总表;

3.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照双高建设任务和学校“五个一批”工程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评审认定。

四、其他

1.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,认定的“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”“工程教学中心”将在后续年度条件建设预算中优先予以支持,同时基地/中心负责人、骨干参与人员可在职称评审专业团队平台建设中填写建设工作。

2.各教学单位抓紧开展申报准备工作,填写申报书(附件1、附件2)及推荐汇总表(附件3、附件4),并将电子稿及纸质稿1份(盖章)报教务处(办公室331,邮箱952052911@qq.com)。
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5月19日。

联系人:段文凯,联系电话:56700035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2023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