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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职院教〔2008〕16号
根据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《关于印发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试行方案)〉及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试行方案)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体艺[2002]12号)的精神要求,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下称《标准》)测试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、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;《标准》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,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。
一、《标准》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,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,体育行政部门指导。《标准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上报《标准》的有关数据。
二、《标准》在院长领导下,教务处、公共教学部、校医务室、学工部、辅导员(班主任)协同配合,共同组织实施。各测试项目的成绩,由公共教学部汇总,并按照《标准》的要求评定成绩、确认等级,记入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》,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。
三、学生达到《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者,方可评为三好学生、获奖学金;学生毕业时《标准》达到60分为及格,准予毕业;《标准》成绩不及格者,按肄业处理。
四、因病或残疾学生,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市级医院证明,体育部核准后,可以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。
五、大学生测试项目为六项,其中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立定跳远、台阶试验为必测项目,选项中男生为握力,女生为坐位体前屈。
六、《标准》具体的测试安排见附件
附件:《学生体制健康标准》测试方案
教务处
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
主题:学生 体制测试 通知
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